週六, 二月 11, 2012

11月24日–以西結書18章14節–20章32節

07年11月24日–以西結書18章14節–20章32節

上帝對將來的應許(續)

第十八章

14 「他若生一個兒子,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,不照樣去做;
15 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鄰舍的妻,
16 未曾虧負人,未曾取人的當頭,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,
17 縮手不害貧窮人,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;他順從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,定要存活。
18 至於他父親;因為欺人太甚,搶奪弟兄,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
19 「你們還說:『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?』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,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,他必定存活。
20 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,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。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,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。
21 「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,謹守我一切的律例,行正直與合理的事,他必定存活,不致死亡。
22 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,因所行的義,他必存活。
23 主耶和華說:惡人死亡,豈是我喜悅的嗎?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?
24 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,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,他豈能存活嗎?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;他必因所犯的罪、所行的惡死亡。
25 「你們還說:『主的道不公平!』以色列家啊,你們當聽,我的道豈不公平嗎?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?
26 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死亡,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。
27 再者,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,行正直與合理的事,他必將性命救活了。
28 因為他思量,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,必定存活,不致死亡。
29 以色列家還說:『主的道不公平!』以色列家啊,我的道豈不公平嗎?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?」
30 所以主耶和華說:「以色列家啊,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。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。這樣,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。
31 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,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。以色列家啊,你們何必死亡呢?
32 主耶和華說: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,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。」

第十九章

輓歌

1 你當為以色列的王作起哀歌,
2 說:你的母親是甚麼呢?是個母獅子,蹲伏在獅子中間,在少壯獅子中養育小獅子。
3 在牠小獅子中養大一個,成了少壯獅子,學會抓食而吃人。
4 列國聽見了就把牠捉在他們的坑中,用鉤子拉到埃及地去。
5 母獅見自己等候失了指望,就從牠小獅子中又將一個養為少壯獅子。
6 牠在眾獅子中走來走去,成了少壯獅子,學會抓食而吃人。
7 牠知道列國的宮殿,又使他們的城邑變為荒場;因牠咆哮的聲音,遍地和其中所有的就都荒廢。
8 於是四圍邦國各省的人來攻擊牠,將網撒在牠身上,捉在他們的坑中。
9 他們用鉤子鉤住牠,將牠放在籠中,帶到巴比倫王那裏,將牠放入堅固之所,使牠的聲音在以色列山上不再聽見。
10 你的母親先前如葡萄樹,極其茂盛,栽於水旁。因為水多,就多結果子,滿生枝子;
11 生出堅固的枝幹,可作掌權者的杖。這枝幹高舉在茂密的枝中,而且它生長高大,枝子繁多,遠遠可見。
12 但這葡萄樹因忿怒被拔出摔在地上;東風吹乾其上的果子,堅固的枝幹折斷枯乾,被火燒毀了;
13 如今栽於曠野乾旱無水之地。
14 火也從它枝幹中發出,燒滅果子,以致沒有堅固的枝幹可做掌權者的杖。這是哀歌,也必用以作哀歌。

第二十章

上帝的旨意,人的抗命

1 第七年五月初十日,有以色列的幾個長老來求問耶和華,坐在我面前。
2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:
3 「人子啊,你要告訴以色列的長老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你們來是求問我嗎?主耶和華說: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,我必不被你們求問。
4 人子啊,你要審問審問他們嗎?你當使他們知道他們列祖那些可憎的事,
5 對他們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當日我揀選以色列,向雅各家的後裔起誓,在埃及地將自己向他們顯現,說: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
6 那日我向他們起誓,必領他們出埃及地,到我為他們察看的流奶與蜜之地;那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。
7 我對他們說,你們各人要拋棄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,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污自己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
8 他們卻悖逆我,不肯聽從我,不拋棄他們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,不離棄埃及的偶像。「我就說,我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,在埃及地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。
9 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,免得我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;我領他們出埃及地,在這列國人的眼前將自己向他們顯現。
10 這樣,我就使他們出埃及地,領他們到曠野,
11 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,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;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。
12 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,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,使他們知道我-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。
13 以色列家卻在曠野悖逆我,不順從我的律例,厭棄我的典章(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),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。「我就說,要在曠野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,滅絕他們。
14 我卻為我名的緣故,沒有這樣行,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。
15 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,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(那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);
16 因為他們厭棄我的典章,不順從我的律例,干犯我的安息日,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。
17 雖然如此,我眼仍顧惜他們,不毀滅他們,不在曠野將他們滅絕淨盡。
18 「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: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,不要謹守他們的惡規,也不要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。
19 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,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,謹守遵行我的典章,
20 且以我的安息日為聖。這日在我與你們中間為證據,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
21 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,不順從我的律例,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(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),干犯我的安息日。「我就說,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,在曠野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。
22 雖然如此,我卻為我名的緣故縮手沒有這樣行,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。
23 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,必將他們分散在列國,四散在列邦;
24 因為他們不遵行我的典章,竟厭棄我的律例,干犯我的安息日,眼目仰望他們父親的偶像。
25 我也任他們遵行不美的律例,謹守不能使人活著的惡規。
26 因他們將一切頭生的經火,我就任憑他們在這供獻的事上玷污自己,好叫他們淒涼,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。
27 「人子啊,你要告訴以色列家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你們的列祖在得罪我的事上褻瀆我;
28 因為我領他們到了我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,他們看見各高山、各茂密樹,就在那裏獻祭,奉上惹我發怒的供物,也在那裏焚燒馨香的祭牲,並澆上奠祭。
29 我就對他們說:你們所上的那高處叫甚麼呢?(那高處的名字叫巴麻直到今日。)
30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你們仍照你們列祖所行的玷污自己嗎?仍照他們可憎的事行邪淫嗎?
31 你們奉上供物使你們兒子經火的時候,仍將一切偶像玷污自己,直到今日嗎?以色列家啊,我豈被你們求問嗎?主耶和華說: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,我必不被你們求問。
32 「你們說:我們要像外邦人和列國的宗族一樣,去事奉木頭與石頭。你們所起的這心意萬不能成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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