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3日–申命記10章1節–12章14節
07年3月23日–申命記10章1節–12章14節
第十章
摩西重新接受十誡(出34‧1-10)
1 「那時,耶和華吩咐我說:『你要鑿出兩塊石版,和先前的一樣,上山到我這裏來,又要做一木櫃。
2 你先前摔碎的那版,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;你要將這版放在櫃中。』
3 於是我用皂莢木做了一櫃,又鑿出兩塊石版,和先前的一樣,手裏拿這兩塊版上山去了。
4 耶和華將那大會之日、在山上從火中所傳與你們的十條誡,照先前所寫的,寫在這版上,將版交給我了。
5 我轉身下山,將這版放在我所做的櫃中,現今還在那裏,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我的。」
6 (以色列人從比羅比尼‧亞干
7 他們從那裏起行,到了谷歌大,又從谷歌大到了有溪水之地的約巴他。
8 那時,耶和華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,抬耶和華的約櫃,又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他,奉他的名祝福,直到今日。
9 所以利未人在他弟兄中無分無業,耶和華是他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-你上帝所應許他的。)
10 「我又像從前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。那次耶和華也應允我,不忍將你滅絕。
11 耶和華吩咐我說:『你起來引導這百姓,使他們進去得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所賜之地。』」
上帝的要求
12 「以色列啊,現在耶和華-你上帝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敬畏耶和華-你的上帝,遵行他的道,愛他,盡心盡性事奉他,
13 遵守他的誡命律例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為要叫你得福。
14 看哪,天和天上的天,地和地上所有的,都屬耶和華-你的上帝。
15 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,愛他們,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,就是你們,像今日一樣。
16 所以你們要將心裏的污穢除掉,不可再硬著頸項。
17 因為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-他是萬神之神,萬主之主,至大的上帝,大有能力,大而可畏,不以貌取人,也不受賄賂。
18 他為孤兒寡婦伸冤,又憐愛寄居的,賜給他衣食。
19 所以你們要憐愛寄居的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
20 你要敬畏耶和華-你的上帝,事奉他,專靠他,也要指著他的名起誓。
21 他是你所讚美的,是你的上帝,為你做了那大而可畏的事,是你親眼所看見的。
22 你的列祖七十人下埃及;現在耶和華-你的上帝使你如同天上的星那樣多。」
第十一章
主的偉大
1 「你要愛耶和華-你的上帝,常守他的吩咐、律例、典章、誡命。
2 你們今日當知道,我本不是和你們的兒女說話;因為他們不知道,也沒有看見耶和華-你們上帝的管教、威嚴、大能的手,和伸出來的膀臂,
3 並他在埃及中向埃及王法老和其全地所行的神蹟奇事;
4 也沒有看見他怎樣待埃及的軍兵、車馬,他們追趕你們的時候,耶和華怎樣使紅海的水淹沒他們,將他們滅絕,直到今日,
5 並他在曠野怎樣待你們,以致你們來到這地方;
6 也沒有看見他怎樣待呂便子孫以利押的兒子大坍、亞比蘭,地怎樣在以色列人中間開口,吞了他們和他們的家眷,並帳棚與跟他們的一切活物。
7 惟有你們親眼看見耶和華所做的一切大事。」
應許之地的福澤
8 「所以,你們要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,使你們膽壯,能以進去,得你們所要得的那地,
9 並使你們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、應許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的地上得以長久;那是流奶與蜜之地。
10 你要進去得為業的那地,本不像你出來的埃及地。你在那裏撒種,用腳澆灌,像澆灌菜園一樣。
11 你們要過去得為業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、雨水滋潤之地,
12 是耶和華-你上帝所眷顧的;從歲首到年終,耶和華-你上帝的眼目時常看顧那地。
13 「你們若留意聽從我今日所吩咐的誡命,愛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,盡心盡性事奉他,
14 他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,使你們可以收藏五榖、新酒,和油,
15 也必使你吃得飽足,並使田野為你的牲畜長草。
16 你們要謹慎,免得心中受迷惑,就偏離正路,去事奉敬拜別神。
17 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,就使天閉塞不下雨,地也不出產,使你們在耶和華所賜給你們的美地上速速滅亡。
18 「你們要將我這話存在心內,留在意中,繫在手上為記號,戴在額上為經文;
19 也要教訓你們的兒女,無論坐在家裏,行在路上,躺下,起來,都要談論;
20 又要寫在房屋的門框上,並城門上,
21 使你們和你們子孫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、應許給他們的地上得以增多,如天覆地的日子那樣多。
22 你們若留意謹守遵行我所吩咐這一切的誡命,愛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,行他的道,專靠他,
23 他必從你們面前趕出這一切國民,就是比你們更大更強的國民,你們也要得他們的地。
24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;從曠野和黎巴嫩,並幼發拉底大河,直到西海,都要作你們的境界。
25 必無一人能在你們面前站立得住;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必照他所說的,使懼怕驚恐臨到你們所踏之地的居民。
26 「看哪,我今日將祝福與咒詛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。
27 你們若聽從耶和華-你們上帝的誡命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,就必蒙福。
28 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-你們上帝的誡命,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,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,就必受禍。
29 及至耶和華-你的上帝領你進入要去得為業的那地,你就要將祝福的話陳明在基利心山上,將咒詛的話陳明在以巴路山上。
30 這二山豈不是在約旦河那邊,日落之處,在住亞拉巴的迦南人之地與吉甲相對,靠近摩利橡樹嗎?
31 你們要過約旦河,進去得耶和華-你們上帝所賜你們為業之地,在那地居住。
32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一切律例典章。」
第十二章
惟一的敬拜場所
1 「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,在耶和華-你們列祖的上帝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,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:
2 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,無論是在高山,在小山,在各青翠樹下,都毀壞了;
3 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,打碎他們的柱像,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,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,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。
4 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
5 但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,你們就當往那裏去求問,
6 將你們的燔祭、平安祭、十分取一之物,和手中的舉祭,並還願祭、甘心祭,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,都奉到那裏。
7 在那裏,耶和華-你們上帝的面前,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,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-你的上帝賜福,就都歡樂。
8 我們今日在這裏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,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;
9 因為你們還沒有到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的安息地,所給你的產業。
10 但你們過了約旦河,得以住在耶和華-你們上帝使你們承受為業之地,又使你們太平,不被四圍的一切仇敵擾亂,安然居住。
11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、平安祭、十分取一之物,和手中的舉祭,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,都奉到耶和華-你們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。
12 你們和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們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,都要在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面前歡樂。
13 你要謹慎,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。
14 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,你就要在那裏獻燔祭,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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