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3日–利未記23章1節–24章23節
07年2月23日–利未記23章1節–24章23節
第二十三章
節期
1 耶和華對摩西說:
2 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耶和華的節期,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。
3 六日要做工,第七日是聖安息日,當有聖會;你們甚麼工都不可做。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。
4 耶和華的節期,就是你們到了日期要宣告為聖會的,乃是這些。」
逾越節和除酵節(民28‧16-25)
5 「正月十四日,黃昏的時候,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。
6 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;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。
7 第一日當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;
8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。第七日是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」
9 耶和華對摩西說:
10 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,收割莊稼的時候,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。
11 他要把這一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,使你們得蒙悅納。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。
12 搖這捆的日子,你們要把一歲、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
13 同獻的素祭,就是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,作為馨香的火祭,獻給耶和華。同獻的奠祭,要酒一欣四分之一。
14 無論是餅,是烘的子粒,是新穗子,你們都不可吃,直等到把你們獻給上帝的供物帶來的那一天才可以吃。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」
五旬收穫節(民28‧26-31)
15 「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,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,要滿了七個安息日。
16 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,共計五十天,又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。
17 要從你們的住處取出細麵伊法十分之二,加酵,烤成兩個搖祭的餅,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。
18 又要將一歲、沒有殘疾的羊羔七隻、公牛犢一隻、公綿羊兩隻,和餅一同奉上。這些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要作為燔祭獻給耶和華,就是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19 你們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,兩隻一歲的公綿羊羔為平安祭。
20 祭司要把這些和初熟麥子做的餅一同作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;這是獻與耶和華為聖物歸給祭司的。
21 當這日,你們要宣告聖會;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22 「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,不可割盡田角,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;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
新年(民29‧1-6)
23 耶和華對摩西說:
24 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七月初一,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,要吹角作紀念,當有聖會。
25 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;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」
贖罪日(民29‧7-11)
2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27 「七月初十是贖罪日;你們要守為聖會,並要刻苦己心,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28 當這日,甚麼工都不可做;因為是贖罪日,要在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面前贖罪。
29 當這日,凡不刻苦己心的,必從民中剪除。
30 凡這日做甚麼工的,我必將他從民中除滅。
31 你們甚麼工都不可做。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32 你們要守這日為聖安息日,並要刻苦己心。從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,要守為安息日。」
住棚節(民29‧12-40)
33 耶和華對摩西說:
34 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節,要在耶和華面前守這節七日。
35 第一日當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
36 七日內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第八日當守聖會,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這是嚴肅會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
37 「這是耶和華的節期,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;要將火祭、燔祭、素祭、祭物,並奠祭,各歸各日,獻給耶和華。
38 這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以外,又在你們的供物和所許的願,並甘心獻給耶和華的以外。
39 「你們收藏了地的出產,就從七月十五日起,要守耶和華的節七日。第一日為聖安息;第八日也為聖安息。
40 第一日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和棕樹上的枝子,與茂密樹的枝條並河旁的柳枝,在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面前歡樂七日。
41 每年七月間,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。這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42 你們要住在棚裏七日;凡以色列家的人都要住在棚裏,
43 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,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裏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
44 於是,摩西將耶和華的節期傳給以色列人。
第二十四章
燃燈的條例(出27‧20-21)
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2 「要吩咐以色列人,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,使燈常常點著。
3 在會幕中法櫃的幔子外,亞倫從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。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4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常收拾精金燈臺上的燈。」
陳設餅
5 「你要取細麵,烤成十二個餅,每餅用麵伊法十分之二。
6 要把餅擺列兩行 ,每行六個,在耶和華面前精金的桌子上;
7 又要把淨乳香放在每行餅上,作為紀念,就是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8 每安息日要常擺在耶和華面前;這為以色列人作永遠的約。
9 這餅是要給亞倫和他子孫的;他們要在聖處吃,為永遠的定例,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的。」
公正的判例
10 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,他父親是埃及人,一日閒遊在以色列人中。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和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裏爭鬥。
11 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了聖名,並且咒詛,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裏。(他母親名叫示羅密,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。)
12 他們把那人收在監裏,要得耶和華所指示的話。
13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14 「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。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;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。
15 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:凡咒詛上帝的,必擔當他的罪。
16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,必被治死;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。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,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,必被治死。
17 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;
18 打死牲畜的,必賠上牲畜,以命償命。
19 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,他怎樣行,也要照樣向他行:
20 以傷還傷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,也要照樣向他行。
21 打死牲畜的,必賠上牲畜;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。
22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,同歸一例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
23 於是,摩西曉諭以色列人,他們就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,用石頭打死。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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