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六, 二月 11, 2012

2月20日–利未記16章1節–18章18節

07年2月20日–利未記16章1節–18章18節

第十六章

贖罪日

1 亞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。死了之後,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2 「要告訴你哥哥亞倫,不可隨時進聖所的幔子內、到櫃上的施恩座前,免得他死亡,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。
3 亞倫進聖所,要帶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,一隻公綿羊為燔祭。
4 要穿上細麻布聖內袍,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,腰束細麻布帶子,頭戴細麻布冠冕;這都是聖服。他要用水洗身,然後穿戴。
5 要從以色列會眾取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,一隻公綿羊為燔祭。
6 「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奉上,為自己和本家贖罪;
7 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,
8 為那兩隻羊拈鬮,一鬮歸與耶和華,一鬮歸與阿撒瀉勒。
9 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,
10 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,用以贖罪,打發人送到曠野去,歸與阿撒瀉勒。
11 「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宰了,為自己和本家贖罪;
12 拿香爐,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,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,都帶入幔子內,
13 在耶和華面前,把香放在火上,使香的煙雲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,免得他死亡;
14 也要取些公牛的血,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,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。
15 「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,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,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,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。
16 他因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、過犯,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,當這樣在聖所行贖罪之禮,並因會幕在他們污穢之中,也要照樣而行。
17 他進聖所贖罪的時候,會幕裏不可有人,直等到他為自己和本家並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。
18 他出來,要到耶和華面前的壇那裏,在壇上行贖罪之禮,又要取些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,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;
19 也要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,潔淨了壇,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,使壇成聖。」

代罪羊

20 「亞倫為聖所和會幕並壇獻完了贖罪祭,就要把那隻活著的公山羊奉上。
21 兩手按在羊頭上,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,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,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,藉著所派之人的手,送到曠野去。
22 要把這羊放在曠野,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,帶到無人之地。
23 「亞倫要進會幕,把他進聖所時所穿的細麻布衣服脫下,放在那裏,
24 又要在聖處用水洗身,穿上衣服,出來,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獻上,為自己和百姓贖罪。
25 贖罪祭牲的脂油要在壇上焚燒。
26 那放羊歸與阿撒瀉勒的人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然後進營。
27 作贖罪祭的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既帶入聖所贖罪,這牛羊就要搬到營外,將皮、肉、糞用火焚燒。
28 焚燒的人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然後進營。」

守贖罪日

29 「每逢七月初十日,你們要刻苦己心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,甚麼工都不可做;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。
30 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,使你們潔淨。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,脫盡一切的罪愆。
31 這日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,要刻苦己心;這為永遠的定例。
32 那受膏、接續他父親承接聖職的祭司要穿上細麻布的聖衣,行贖罪之禮。
33 他要在至聖所和會幕與壇行贖罪之禮,並要為眾祭司和會眾的百姓贖罪。
34 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-就是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,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。」於是,亞倫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。

第十七章

血的神聖

1 耶和華對摩西說:
2 「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,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:
3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,或是綿羊羔,或是山羊,不拘宰於營內營外,
4 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。他流了血,要從民中剪除。
5 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裏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,交給祭司,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。
6 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壇上,把脂油焚燒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。
7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;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8 「你要曉諭他們說: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獻燔祭或是平安祭,
9 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10 「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吃甚麼血,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。
11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;因血裏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
12 因此,我對以色列人說:你們都不可吃血;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。
13 凡以色列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,必放出牠的血來,用土掩蓋。
14 「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,就在血中。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:無論甚麼活物的血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。凡吃了血的,必被剪除。
15 凡吃自死的,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都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到了晚上才為潔淨。
16 但他若不洗衣服,也不洗身,就必擔當他的罪孽。」

第十八章

有關淫亂的禁令

1 耶和華對摩西說:
2 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
3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,那裏人的行為,你們不可效法,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,那裏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,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。
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,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
5 所以,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;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著。我是耶和華。
6 「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,親近他們。我是耶和華。
7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,羞辱了你父親。她是你的母親,不可露她的下體。
8 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;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。
9 你的姊妹,不拘是異母同父的,是異父同母的,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,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。
10 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,露了她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。
11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,不可露她的下體。
12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;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。
13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;她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。
14 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,羞辱了你伯叔;她是你的伯叔母。
15 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;她是你兒子的妻,不可露她的下體。
16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;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。
17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,又露她女兒的下體,也不可娶她孫女或是外孫女,露她們的下體;她們是骨肉之親,這本是大惡。
18 你妻還在的時候,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對頭,露她的下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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