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8日–利未記13章24節–14章20節
07年2月18日–利未記13章24節–14章20節
第十三章
有關皮膚病的條例(續)
24 「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,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,或是白中帶紅的,或是全白的,
25 祭司就要察看,火斑中的毛若變白了,現象又深於皮,是大痲瘋在火毒中發出,就要定他為不潔淨,是大痲瘋的災病。
26 但是祭司察看,在火斑中若沒有白毛,也沒有窪於皮,乃是發暗,就要將他關鎖七天。
27 到第七天,祭司要察看他,火斑若在皮上發散開了,就要定他為不潔淨,是大痲瘋的災病。
28 火斑若在原處止住,沒有在皮上發散,乃是發暗,是起的火毒,祭司要定他為潔淨,不過是火毒的痕跡。
29 「無論男女,若在頭上有災病,或是男人鬍鬚上有災病,
30 祭司就要察看;這災病現象若深於皮,其間有細黃毛,就要定他為不潔淨,這是頭疥,是頭上或是鬍鬚上的大痲瘋。
31 祭司若察看頭疥的災病,現象不深於皮,其間也沒有黑毛,就要將長頭疥災病的關鎖七天。
32 第七天,祭司要察看災病,若頭疥沒有發散,其間也沒有黃毛,頭疥的現象不深於皮,
33 那人就要剃去鬚髮,但他不可剃頭疥之處。祭司要將那長頭疥的,再關鎖七天。
34 第七天,祭司要察看頭疥,頭疥若沒有在皮上發散,現象也不深於皮,就要定他為潔淨,他要洗衣服,便成為潔淨。
35 但他得潔淨以後,頭疥若在皮上發散開了,
36 祭司就要察看他。頭疥若在皮上發散,就不必找那黃毛,他是不潔淨了。
37 祭司若看頭疥已經止住,其間也長了黑毛,頭疥已然痊癒,那人是潔淨了,就要定他為潔淨。
38 「無論男女,皮肉上若起了火斑,就是白火斑,
39 祭司就要察看,他們肉皮上的火斑若白中帶黑,這是皮上發出的白癬,那人是潔淨了。
40 「人頭上的髮若掉了,他不過是頭禿,還是潔淨。
41 他頂前若掉了頭髮,他不過是頂門禿,還是潔淨。
42 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若有白中帶紅的災病,這就是大痲瘋發在他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,
43 祭司就要察看,他起的那災病若在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有白中帶紅的,像肉皮上大痲瘋的現象,
44 那人就是長大痲瘋,不潔淨的,祭司總要定他為不潔淨,他的災病是在頭上。
45 「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,他的衣服要撕裂,也要蓬頭散髮,蒙著上唇,喊叫說:『不潔淨了!不潔淨了!』
46 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,他便是不潔淨;他既是不潔淨,就要獨居營外。」
衣物發霉的條例
47 「染了大痲瘋災病的衣服,無論是羊毛衣服、是麻布衣服,
48 無論是在經上、在緯上,是麻布的、是羊毛的,是在皮子上,或在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,
49 或在衣服上、皮子上,經上、緯上,或在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,這災病若是發綠,或是發紅,是大痲瘋的災病,要給祭司察看。
50 祭司就要察看那災病,把染了災病的物件關鎖七天。
51 第七天,他要察看那災病,災病或在衣服上,經上、緯上,皮子上,若發散,這皮子無論當作何用,這災病是蠶食的大痲瘋,都是不潔淨了。
52 那染了災病的衣服,或是經上、緯上,羊毛上,麻衣上,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,他都要焚燒;因為這是蠶食的大痲瘋,必在火中焚燒。
53 「祭司要察看,若災病在衣服上,經上、緯上,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,沒有發散,
54 祭司就要吩咐他們,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,再關鎖七天。
55 洗過以後,祭司要察看,那物件若沒有變色,災病也沒有消散,那物件就不潔淨,是透重的災病,無論正面反面,都要在火中焚燒。
56 洗過以後,祭司要察看,若見那災病發暗,他就要把那災病從衣服上,皮子上,經上、緯上,都撕去。
57 若仍現在衣服上,或是經上、緯上、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,這就是災病又發了,必用火焚燒那染災病的物件。
58 所洗的衣服,或是經,或是緯,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,若災病離開了,要再洗,就潔淨了。」
59 這就是大痲瘋災病的條例,無論是在羊毛衣服上,麻布衣服上,經上、緯上,和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,可以定為潔淨或是不潔淨。
第十四章
皮膚病後潔淨的條例
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2 「長大痲瘋得潔淨的日子,其例乃是這樣:要帶他去見祭司;
3 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,若見他的大痲瘋痊癒了,
4 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拿兩隻潔淨的活鳥和香柏木、朱紅色線,並牛膝草來。
5 祭司要吩咐用瓦器盛活水,把一隻鳥宰在上面。
6 至於那隻活鳥,祭司要把牠和香柏木、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,
7 用以在那長大痲瘋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,就定他為潔淨,又把活鳥放在田野裏。
8 求潔淨的人當洗衣服,剃去毛髮,用水洗澡,就潔淨了;然後可以進營,只是要在自己的帳棚外居住七天。
9 第七天,再把頭上所有的頭髮與鬍鬚、眉毛,並全身的毛,都剃了;又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就潔淨了。
10 「第八天,他要取兩隻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和一隻沒有殘疾、一歲的母羊羔,又要把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三為素祭,並油一羅革,一同取來。
11 行潔淨之禮的祭司要將那求潔淨的人和這些東西安置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。
12 祭司要取一隻公羊羔獻為贖愆祭,和那一羅革油一同作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;
13 把公羊羔宰於聖地,就是宰贖罪祭牲和燔祭牲之地。贖愆祭要歸祭司,與贖罪祭一樣,是至聖的。
14 祭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,抹在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並右腳的大拇指上。
15 祭司要從那一羅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裏,
16 把右手的一個指頭蘸在左手的油裏,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彈七次。
17 將手裏所剩的油抹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並右腳的大拇指上,就是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。
18 祭司手裏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,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19 祭司要獻贖罪祭,為那本不潔淨、求潔淨的人贖罪;然後要宰燔祭牲,
20 把燔祭和素祭獻在壇上,為他贖罪,他就潔淨了。
新標點和合本
© 1988, 1989 聯合聖經公會 版權所有
| < 前一個 | 下一個 > |
|---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