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六, 二月 11, 2012

4月27日–路加福音18章1-17節

06年4月27日–路加福音18章1-17節

寡婦和法官的比喻

18:1 耶穌設一個比喻,是要人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。說:
18:2 「某城裏有一個官,不懼怕 神,也不尊重世人。
18:3 那城裏有個寡婦,常到他那裏,說:『我有一個對頭,求你給我伸冤。』
18:4 他多日不准。後來心裏說:『我雖不懼怕 神,也不尊重世人,
18:5 只因這寡婦煩擾我,我就給她伸冤吧,免得她常來纏磨我!』」
18:6 主說:「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。
18:7 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,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,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?
18:8 我告訴你們,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。然而,人子來的時候,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?」

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

18:9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,藐視別人的,設一個比喻,
18:10 說:「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:一個是法利賽人,一個是稅吏。
18:11 法利賽人站著,自言自語地禱告說:『 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
18:12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』
18:13 那稅吏遠遠地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『 神啊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』
18:14 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;因為,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」

耶穌為小孩祝福(太19:13-15;可10:13-16)

18:15 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,要他摸他們;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。
18:16 耶穌卻叫他們來,說:「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,不要禁止他們;因為在 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。
18:17 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要承受 神國的,若不像小孩子,斷不能進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