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5日–路加福音16章19節–17章10節
06年4月25日–路加福音16章19節–17章10節
財主和拉撒路
16:19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,天天奢華宴樂。
16:20 又有一個討飯的,名叫拉撒路,渾身生瘡,被人放在財主門口,
16:21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;並且狗來舔他的瘡。
16: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,被天使帶去放亞伯拉罕的懷裏。財主也死了,並且埋葬了。
16:23 他在陰間受痛苦,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,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,
16:24 就喊著說:『我祖亞伯拉罕哪,可憐我吧!打發拉撒路來,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;因為我在這火焰裏,極其痛苦。』
16:25 亞伯拉罕說:『兒啊,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,拉撒路也受過苦;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,你倒受痛苦。
16:26 不但這樣,並且在你我之間,有深淵限定,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;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。』
16:27 財主說:『我祖啊!既是這樣,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;
16:28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,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,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。』
16:29 亞伯拉罕說:『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。』
16:30 他說:『我祖亞伯拉罕哪,不是的,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,到他們那裏去的,他們必要悔改。』
16:31 亞伯拉罕說:『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,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,他們也是不聽勸。』」
罪,信心,僕人的本份(太18:6-7、21-22;可9:42)
17:1 耶穌又對門徒說:「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;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。
17:2 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,丟在海裏,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。
17:3 你們要謹慎!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,就勸戒他;他若懊悔,就饒恕他。
17:4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,又七次回轉,說:『我懊悔了』,你總要饒恕他。」
17:5 使徒對主說:「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。」
17:6 主說:「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,就是對這棵桑樹說:『你要拔起根來,栽在海裏』,它也必聽從你們。
17:7 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,從田裏回來,就對他說:『你快來坐下吃飯』呢?
17:8 豈不對他說:『你給我預備晚飯,束上帶子伺候我,等我吃喝完了,你才可以吃喝』嗎?
17:9 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,主人還謝謝他嗎?
17:10 這樣,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,只當說:『我們是無用的僕人,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。』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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