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4日–馬太福音26章69節–27章10節
最近更新在 週六, 18 三月 2006 09:10
06年2月14日–馬太福音26章69節–27章10節
彼得三次不認主(可14:66-72;路22:56-62;約18:15-18、25-27)
26:69 彼得在外面院子裏坐著,有一個使女前來,說:「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。」
26:70 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,說:「我不知道你說的是甚麼!」
26:71 既出去,到了門口,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,就對那裏的人說:「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。」
26:72 彼得又不承認,並且起誓說:「我不認得那個人。」
26:73 過了不多的時候,旁邊站著的人前來,對彼得說:「你真是他們一黨的,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。」
26:74 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:「我不認得那個人。」立時,雞就叫了。
26:75 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:「雞叫以先,你要三次不認我。」他就出去痛哭。
耶穌被交給彼拉多(可15:1;路23:1-2;約18:28-32)
27:1 耶到了早晨,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,
27:2 就把他捆綁,解去,交給巡撫彼拉多。
27:3 這時候,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,就後悔,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,說:
27:4 「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。」他們說:「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?你自己承當吧!」
27:5 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,出去吊死了。
27:6 祭司長拾起銀錢來,說:「這是血價,不可放在庫裏。」
27:7 他們商議,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,為要埋葬外鄉人。
27:8 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做「血田」。
27:9 這就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話,說:「他們用那三十塊錢,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,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,
27:10 買了窯戶的一塊田;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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